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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装修的六大陷阱!
来源: | 作者:tianchulvshi刘国梁lawyer 律心雕龙 | 发布时间: 2020-06-08 | 1287 次浏览 | 分享到:
“装饰装修家家有”! 装饰装修就是一个非常小型的工程项目。对于很多初次装修的消费者来说,因不熟悉装修的流程和细节,又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难免在签订合同时出现过于简单笼统、约定不明确不清晰等情况,而当前装修市场尤其家庭装修领域,施工方随意增减项、工程进度拖延、装修材料以次充好等情况时有发生,当遭遇这些装修乱象、需要诉诸法律维护权益时,作为法院裁判重要依据的合同往往因签订时的“缺陷”给消费者带来许多困扰。

一、远离“杀熟”——签订书面合同
日常生活中,我们大家会面临很多“契约行为”,装修也是如此。一般双方达成装修意向后,会签订书面装修合同,以约定装修内容和装修条款。有合同才有行为约束,有合同才有法律保障,找什么人装修、和谁签订装修合同就是消费者考虑的首要问题。  
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出于怕麻烦,或者想省钱的目的,愿意找“熟人”装修,或者找路边施工队装修,或者找为正规公司打工的包工头装修,想用较少的花费取得较好的装修质量和效果,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直接将装修交给包工头去做。从诸多案件看,这种选择多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伏笔”。由于此类装修多为口头约定,很少签订书面合同,不仅装修质量无法保证,后期维权也存在诸多困难。同时,消费者和装修队单线联系,在缺乏第三方监管的情况下,这些所谓的“熟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则面临装修时劳心劳神、维权时费时费力的尴尬处境。

     二、检查清楚——明确工程项目
    “包工包料”等装修方式只是装修行业的惯用说法,消费者仍要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装修内容,明确哪个地方做,哪个地方不做,即弄清楚“包工包料”到底是包什么工、包什么料。
    具体而言,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列明工程项目关键信息:一是要明确装修范围。无论是选择哪种“包”的方式,都要明确装修公司提供哪些商品和服务,甚至赠送哪些、附条件提供哪些等等,尽量详细地写在合同当中,明确提供装修服务的范围,避免装修过程中产生分歧。二是要明确材料信息。尽可能在合同中或者以合同附件的形式明确约定好施工所用的材料,比如类别、型号、品牌、材质等,施工过程中需要的特殊施工工艺等等,避免施工过程中装修方以次充好、说一套做一套。三是要做限制增项的约定。预算做出后,建议在合同中增加“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增项,增项以消费者书面确认为准,并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等类似字样,这样能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装修方随意增项的情况。

三、心明眼亮——关注质量
    工程质量是装修工程的核心问题,在大部分家装纠纷案件中都或多或少涉及工程质量问题。
     如何认定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如何避免质量纠纷,这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约定材料标准。如果要求装修公司代买材料的,要尽量约定明确的产品或替代品。二是要约定工程验收标准。很多合同仅仅约定工程验收办法而不约定验收标准,造成双方对验收标准认识不一。三是要明确质保期限。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未约定质保期,则默认质保期是2年。如果约定保修期过短,违反上述规定,应属无效条款。四是要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要做好取证工作,特殊情况下先行鉴定后再自行修理、重做现场,便于后期理赔。

四、心中有数——明确延期责任
     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消费者原因导致,比如消费者未及时结清阶段性工程款或未及时验收导致工期延误,或者消费者改动装修方案、增项导致工期延误,或者消费者未及时购买工程材料导致工期延误。这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自行承担工期延误的相应后果。另一类,是装修方的原因导致的延期,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因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安排不合理、工程质量不达标、设计方案改动而导致工期延误的,消费者可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向其支付相应的工期拖延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金约定,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五、未雨绸缪——预防家装污染
     想避免装修污染,除了在装修材料方面多做一些功课,也应当将避免家装污染的措施摆在明面上、写进合同中。换句话说,消费者一定要在签订装修合同时约定“环保家装”条款。
     所谓“环保家装”,国家是有明确技术指标标准的,是指装饰装修后的室内空气指标甲醛、苯以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含量要在规定数值范围内。对此,就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装修后室内空气要符合环保标准(住建部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并约定在家具进场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对违反合同约定标准的列明相应的违约金。施工结束后做好相应的竣工验收,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对检测过程全程录像,必要时可以采取公证手段固定证据,作为日后处理争议的依据。

六、擦亮眼睛——谨防装修公司跑路
    互联网时代,人们乐于通过网络购买各种服务,家装领域也不例外。
     除了新兴的互联网家装品牌,一些传统家装公司也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吸引客户,线上下单、线下交流并签订合同。这种交易形式本无可厚非,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个别互联网家装公司存在宣传与签订合同主体不一致、产生纠纷后将责任推给施工队玩“失踪”等情形,因此,消费者在选择互联网家装时要格外注意。

事实上,无论是传统家装还是互联网家装,消费者都应当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合同》,此时消费者尤其要注意辨别合同签订的主体,合同纠纷中法律约束的只是合同的相对方,要弄清楚是在和谁签合同,以避免线上联络的所谓互联网装修公司只负责前期沟通,而真正签合同的却是一家不知名的小公司。最后要注意的是,警惕装修“低价”套餐,一些看似低价的套餐实际有很多隐含条件,后期遇到的问题可能会很多,应当引起足够警惕。